古之善为道者,非以明民,将以愚之。
本章开口便是一句极易被现代人误读的命题:「古之善为道者,非以明民,将以愚之。」——古时善于以道治国的人,不是要让百姓变得「明」(聪明、机巧),而是要让百姓「愚」(朴厚、不智巧)。「明」与「愚」是本章一对关键字。老子之「明」非智慧之明,乃「机巧之明」「察察之明」——人人会算计、会钻空子;老子之「愚」也非笨拙之愚,乃「朴厚之愚」「混茫之愚」——人人安于本分、不弄智巧。「愚」字旧本一作「窹(wù)」,意为「使民敦厚」,与「明」之察察相对。故这一句不可解作「老子主张愚民政策」——若解作此,便与全书「贵柔」「贵朴」「不尚贤」之旨皆相违。老子真正反对的,是统治者用智巧之政把民众也拖入智巧之争——以「明」治民,民必以「明」相应;等到上下皆争相用明,政治便成了机巧的角力场。「将以愚之」一句之苦心,正在阻断这一恶性循环。——「愚」不是笨,而是朴厚;「明」不是慧,而是机巧——老子要的不是民愚,而是民厚。
民之难治,以其智多。故以智治国,国之贼;不以智治国,国之福。
顺着「愚」「明」之辨往下:「民之难治,以其智多。故以智治国,国之贼;不以智治国,国之福。」——百姓难以治理,是因为他们「智多」(机巧诈伪太多)。所以用智巧去治国,是国家的祸害;不用智巧去治国,是国家的福分。「智多」之「智」非真智,乃机巧、诈伪、算计——民之所以难治,根在民之机巧;民之机巧,根又在上位者之机巧。上位者一旦以智治民,便给民以智应之的样子;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政令越细密,规避越精巧,最后陷入「猫追老鼠—老鼠藏洞」的无穷循环。「国之贼」「国之福」两句斩钉截铁,直击当时各国变法、刻深之治的弊端:战国时各国争相以法令、术数、奇谋治国,老子却独标「不以智治国」为福。这是道家与法家在治术上的根本分歧:法家以「明察」「权术」治国,老子以「混朴」「自然」治国;前者以智巧斗智巧,后者以朴厚化智巧。韩非《解老》虽常合于老旨,唯于此句颇有距离——可见两家分疆之地。——上以智治,下以智应——以智治国是「国之贼」,因它把整个国家拖入智巧的角力场。
知此两者亦𥡴式。常知𥡴式,是谓玄德。
上文立下「智治/不智治」之两端,老子接着说:「知此两者亦𥡴式。常知𥡴式,是谓玄德。」「𥡴 jī式」之「𥡴」即「稽」之异体,意为「考核」「楷式」「准则」;「𥡴式」即「楷式」「法式」——可作准则用的范式。「知此两者亦𥡴式」——明白「以智治/不以智治」这两种结果之差别,本身就是一种「楷式」。「常知𥡴式」——能恒常地把握这一楷式。「是谓玄德」——这就叫做「玄德」(深奥之德)。「玄德」是《老子》专用词,第十章「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是谓玄德」、第五十一章「玄德」皆是;指那种深而不显、与道相合的德。老子在此把「不以智治国」之姿态提升到「玄德」的高度——不是简单的治术之优劣,而是德性之深浅之别。「玄」字本义为深远之色,引申为深而难尽;凡老子言「玄」处,皆指其义之深、其法之奥,不可简单以是非论之。——明白智治与不智治之别,本身就是楷式;恒守此楷式,便是「玄德」。
玄德深矣,远矣,与物反矣,然后乃至大顺。
末段四句把「玄德」展开:「玄德深矣,远矣,与物反矣,然后乃至大顺。」——玄德深啊,远啊,与物相反啊,然后乃至于「大顺」。「深」「远」二字与第二十五章「逝、远、反」之「远」可参;皆言玄德之不可穷尽。「与物反矣」一句最要紧——「反」即相反、相返。「与物反」即「与世俗之物相反」:世俗以智巧为尚,玄德以朴厚为尚;世俗以争先为荣,玄德以居后为荣;世俗以「为」为能,玄德以「不为」为能。这种「与物相反」的姿态,正是老子全书反复出现的母题——「反者道之动」(四十章)、「正言若反」(七十八章)皆同一意。「然后乃至大顺」——经过这种「反」之后,反而能达到「大顺」(最深的顺畅、最大的和合)。妙在此:「反」与「顺」本应是反义词,老子却说「反」之极便是「顺」之极——因为「与物反」是与「世俗的颠倒」相反,而正与「道之本然」相顺;故「反于俗」即「顺于道」——这是老子悖论笔法的最高呈现。全章至此收束:从「非明乃愚」立纲,到「智治国贼」明效,到「玄德楷式」立德,到「与物反矣大顺」归宗——层层逼进,把「不以智治」之深意推到「与道合一」之高度。——「与物反」即「与道顺」——反于世俗之颠倒,便是顺于道之本然。
章末讲评
一、本章地位
本章是《老子》论治术最锋利的一章,立论之尖、用语之奇,在全书前列。「非以明民,将以愚之」一句之被误读、之被争议,从战国至今未绝。唯有把老子「明」「愚」「智」「玄德」四字的特殊含义辨清,方能读出其本意——并非「愚民」,而是「反巧」。本章与第三章「不尚贤」、五十七章「法令滋彰盗贼多有」、五十八章「其政闷闷其民淳淳」同属道家政治哲学的核心,皆指向「以朴化巧、以静化动」之治。
二、结构脉络
全章四节,由立论—明效—立德—归宗:第一节立论——「非以明民,将以愚之」;第二节明效——「以智治国国之贼,不以智治国国之福」;第三节立德——「常知𥡴式,是谓玄德」;第四节归宗——「玄德深矣,远矣,与物反矣,然后乃至大顺」。四节由治术推到德性、由德性推到道境,层层向深处推进。最末「与物反矣,然后乃至大顺」一句之悖论笔法尤要紧——反于世俗之颠倒,正是顺于道之本然。
三、核心思想 · 以朴化巧
全章思想之根,凝在「以朴化巧」四字。老子敏锐地看到:上位者一旦以智巧之政治民,民必以智巧之诈应之;上下相循,机巧愈深,治理愈难。唯一的出路,是统治者首先放下智巧——以朴厚临民,民也以朴厚相应。这便是「不以智治国」之根本含义。故「愚」字之要,不在民众,而在统治者——上位者先「愚」(朴厚),民众才能「愚」(朴厚)。这一思想是道家与法家治术分疆的根本——法家以「明察」「权术」治国,老子以「混朴」「自然」治国;前者以智斗智,后者以朴化智。
四、与法家治术互读
本章是道家与法家治术之根本分歧最集中的一篇。法家——尤其韩非——主张以「明察」「权术」「赏罚」治国;老子则斥之曰:「以智治国,国之贼。」韩非虽于其他章常合于老旨(如《解老》《喻老》),唯于此章颇有距离。二者之争的实质在于:人之机巧能否以更精巧的机制来管制?法家答曰可——以更精的法、更明的术。老子答曰不可——上越精,下越巧;唯有上之放下精明,下之机巧才能消解。这一争辩在中国政治史上贯穿两千年——汉之「文景之治」近于老旨,秦之「商鞅变法」近于法家;二者各有得失。
五、读法要点
读此章须避三误:一是把「将以愚之」读作「老子主张愚民政策」——其实老子之「愚」是「朴厚」之愚而非「无知」之愚;二是把「以智治国国之贼」读作「老子反对智慧」——其实老子反对的是「机巧之智」「诈伪之智」,非真智慧;三是把「与物反矣」读作「老子与万物为敌」——其实「与物反」是「与世俗之颠倒相反」,即与道之本然相顺。正确的读法是:把全章作为「治术与德性」并论的一篇读——「不以智治」是治术之要,「玄德」是德性之深,「与物反、至大顺」是道境之归。三者一以贯之,皆是老子对战国刻深之治的根本反思。读完本章,宜把「与物反矣,然后乃至大顺」一句反复咀嚼——这是老子悖论笔法的最高呈现,是「反者道之动」的具体落实。
本章金句
- 古之善为道者,非以明民,将以愚之。千古争议名句。易被误读为「愚民政策」,实则老子之「愚」是「朴厚」之愚而非「无知」之愚。读此句必先辨「明」「愚」之特殊含义。
- 以智治国,国之贼;不以智治国,国之福。老子最锋利的政治命题之一。对战国各国变法刻深之治的根本反思,与第五十七章「法令滋彰,盗贼多有」同义。
- 玄德深矣,远矣,与物反矣,然后乃至大顺。「与物反矣」之「反」最要紧——非反对万物,乃与世俗之颠倒相反。「反」之极便是「顺」之极,是老子悖论笔法的最高表述。
历代评说
- 王弼《老子道德经注》:王弼解此章紧扣「智多」之病:「智多则巧伪生,巧伪生则邪事起。」他指出「愚」非真愚,乃「无诈伪」之朴——圣人之治民,不是要让民无知,而是要让民「无诈」。「与物反矣然后大顺」一句,王弼解为「反守其真,故物归之而至大顺」——回到自然之真,万物便自然顺归。
- 河上公《老子河上公章句》:河上公以治国治身解此章:「非以明民」释为「不教民以治国之法、明察之术」;「将以愚之」释为「使民质朴、不示巧诈」。他特别强调「愚」字之非贬义:「愚者,淳厚也,朴素也,非无智之谓。」这一区分是历代解此章免误的关键。
- 苏辙《老子解》:苏辙以儒道兼读之眼,对此章颇为审慎:「老子之所以谓愚,非欲其真愚也,欲其反朴而已。民朴则上易治,民巧则上难治;上巧则下亦巧,巧巧相寻,至于乱。」他指出本章并非「愚民」,而是「反巧」——破上下相循之巧伪,归于淳朴。其解最得老旨之苦心。
- 王夫之《老子衍》:王夫之对本章颇有保留:「老氏所谓愚之者,使民不识其上、不知有所避就,是亦术也。用以救机巧之弊则可,用以为常法则非。」他承认老子救「智多」之弊之苦心,但警告若以「愚民」为常法,则陷于「以术驭民」之蔽,与老子「自然」之旨亦相违。其评最得儒者读老之审慎,亦是历代对此章最尖锐的反思。
- 陈鼓应《老子注译及评介》:陈鼓应特别澄清本章之被误读:「老子并非主张愚民政策——他真正反对的是统治者以智巧之政把民众也拖入智巧之争。「愚」字在此应读为「朴厚」「淳真」,不是「无知」。」他指出,本章是道家与法家在治术上最深的分歧——法家以「明察」「权术」治国,老子以「混朴」「自然」治国;前者以智斗智,后者以朴化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