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风 · 召南 · 其十一
江有汜
以江水分流起兴的弃妇怨而终悔之歌
题解《江有汜》列《召南》第十一,是一首被弃女子怨而自解、料定对方终将懊悔的歌。全诗三章重沓,皆以大江分出支流、终又汇合起兴:江水有汜、有渚、有沱,终归于江——以分而复合之水,反衬那「之子」的归去而弃我、不与我同。女子一面诉其见弃之痛(不我以、不我与、不我过),一面又自我宽解:你如今弃我,日后必将懊悔、终将怅然、不免悲歌。怨而不怒、哀而能解,于幽怨中见出一种隐忍的自尊。《毛诗序》读作颂媵妾之德、能不怨而自悔以待嫡;朱熹大体沿此;方玉润、近人则多直读为一首弃妇之歌,写见弃之怨与料其终悔之情。
江有汜,之子归,不我以。不我以,其后也悔。
大江尚且分出支流(终又汇合)。那人归去了,却不肯与我同行。如今不肯与我同行,日后他必定要懊悔。
江有渚,之子归,不我与。不我与,其后也处。
大江尚且有那水中的小洲。那人归去了,却不肯与我相伴。如今不肯与我相伴,日后他必定要怅然独处。
江有沱,之子归,不我过。不我过,其啸也歌。
大江尚且有那分出的沱水。那人归去了,却不肯来探望我。如今不肯来探望我,日后他终将悲歌长叹。
逐章精读
江有汜,之子归,不我以。不我以,其后也悔。
首章以「兴」起,兼有「比」。「江有汜」的「江」即大江,「汜」(sì)是江水分出又复流回的支流(水决复入为汜)——大江尚且有分出而终复合的支流,以分而复合之水,反衬下文「之子」之分而不合、弃我而去。「之子归」的「之子」指那个人(多解为夫或所爱之人),「归」此指归去(一说出嫁、归家);「不我以」即不与我同(以,与、偕同)——他归去却不肯带我、不与我相偕。「不我以,其后也悔」叠「不我以」而续以「其后也悔」:如今你弃我而去,日后必定懊悔。由江水之终合,反兴人情之乍离;由眼前之见弃,逆料日后之追悔——怨中含解,把一个被弃女子的幽怨与隐忍的自尊,于起兴与逆料间道出。江水分而复合,反兴人之弃我,料其终将懊悔。
江有渚,之子归,不我与。不我与,其后也处。
次章重沓而换字。起兴由「江有汜」换作「江有渚」——「渚」(zhǔ)是江中的小洲,由「汜」(分而复合的支流)换作「渚」(水中之洲),同写江上之水,物象略变而意脉相承。诉怨由「不我以」换作「不我与」——「与」是相伴、相从,「不我与」即不肯与我相伴,与「不我以」义近而换字。逆料由「其后也悔」换作「其后也处」——「处」此指独处、怅然安处(一说忧处、不安),言日后你将孤独怅然。两章「汜→渚」「以→与」「悔→处」层层换字,皆于重沓中略变其文:江上之物在换、见弃之痛在叠、料其日后之辞在转,怨而能解的隐忍之情,在反复咏叹中愈见深婉。由汜而渚、由以而与,料其日后怅然独处。
江有沱,之子归,不我过。不我过,其啸也歌。
末章再叠再变。起兴由「江有渚」换作「江有沱」——「沱」(tuó)是江水的支流、分出的别派(江别出而复合者为沱),与「汜」相类,再写分而终合之水。诉怨由「不我与」换作「不我过」——「过」是过访、探望,「不我过」即连来看我一眼都不肯,较「不我以」「不我与」更见其绝情、更见女子之孤。逆料由「其后也处」换作「其啸也歌」——「啸」是撮口长鸣、悲啸,「歌」是悲歌,「其啸也歌」言他日后将悲啸长歌、怅然不能自已,由「悔」「处」而至于「啸歌」,料其追悔之深、悲怅之极。三章「汜→渚→沱」皆写江水之分而复合,反衬人之离而不返;「以→与→过」诉其见弃愈深,「悔→处→啸歌」料其日后愈悲。全诗以分合之水起兴、以见弃之痛与逆料之悔交织,怨而不怒、哀而能解,在幽怨缠绵中见出一种隐忍而自重的情致,是《诗经》弃妇之歌中独标深婉的一篇。由渚而沱、由与而过,料其终将悲啸长歌——怨而能解。
字词注释
地名江
江即大江(长江)。「江有汜/渚/沱」以大江及其分而复合的支流、小洲起兴,反衬「之子」之分而不合、弃我而去。
词义汜 · 沱
汜(sì),江水分出又复流回的支流(水决复入为汜);沱(tuó),江水分出的别派(江别出而复合者为沱)。皆喻分而终合之水。
词义渚
渚(zhǔ),江中的小洲。「江有渚」与「江有汜」「江有沱」同写江上之水,三章换字以行重沓。
词义之子归
之子,那个人(多解为夫或所爱之人);归,归去(一说出嫁、归家)。「之子归」点出那人离去而弃我,是全诗怨情所起。
词义以 · 与 · 过
以,与、偕同;与,相伴、相从;过,过访、探望。「不我以/与/过」三章递换,言其弃我愈深——由不偕行,到不相伴,到不肯探望。
词义悔 · 处 · 啸也歌
悔,懊悔;处,独处、怅然安处;啸也歌,悲啸长歌。「其后也悔/处/其啸也歌」料其日后追悔愈深、悲怅愈极,是怨而能解的逆料之辞。
名句
- 之子归,不我以。以江水分合反衬人之弃我,「不我以」三字写尽见弃之痛,是《诗经》弃妇之歌的怨婉之语。
- 不我以,其后也悔。见弃而料其终悔,怨中含解、哀而能自宽,写出弃妇隐忍而自重的情致,别有深婉之味。
赏析讲评
一、题旨 · 弃妇怨而能解
《江有汜》写一位被弃女子的幽怨与自解。她诉那人归去而弃己——不与我同、不与我伴、不来探望,却又一遍遍料定:你如今弃我,日后必将懊悔、必将怅然、终将悲歌。《毛诗序》读作颂媵妾不怨而待嫡,方玉润等则视为弃妇之歌——无论何解,那份怨而不怒、哀而能解、于幽怨中见隐忍自尊的情致,是全篇最动人之处。
二、章法 · 三层递进的怨与料
三章句式全同,每章换三处:起兴由「江有汜」而「江有渚」而「江有沱」,皆写江上分合之水;诉怨由「不我以」而「不我与」而「不我过」,弃我之深由不偕行到不相伴再到不探望;逆料由「其后也悔」而「其后也处」而「其啸也歌」,料其日后由懊悔到怅处再到悲啸长歌。三线同步递进,怨愈深、料愈切,于重沓中层层加码,是重章叠句以递进见情的佳构。
三、手法 · 以水之合反衬人之离
全诗以「兴」起,而起兴极有深意:江水之汜、渚、沱,皆分而终复合于江——连无情之水尚且分而复合,何况有情之人却分而不返?以水之「终合」反衬人之「不合」,以自然之常反衬人情之变,怨意便在这一反衬中愈见沉痛。即物起兴而暗寓机锋,是《诗经》比兴手法的深婉一例。
四、异读 · 美媵与弃妇
此诗分歧主要在所指。《毛诗序》《郑笺》《诗集传》系于媵妾,读作颂其被弃而不怨、自悔以待嫡之终悟;方玉润等则不拘媵嫡之说,径视为弃妇之歌,重其见弃之怨与料其终悔之情。前者重「不怨之德」,后者重「怨而能解之情」——而那「其后也悔」的逆料,无论作媵妾之婉曲还是弃妇之自宽,都透出一种隐忍而自重的力量。
五、影响
《江有汜》以江水分合起兴、以「不我以」与「其后也悔」交织,写弃妇怨而能解之情,是《诗经》弃妇题材(如《邶风·谷风》《卫风·氓》)的先声之一。它「以水之合反衬人之离」的比兴,与「怨而不怒、哀而能解」的情致,为后世写弃妇、写幽怨之作所取法,在《召南》诸篇中独标一种深婉自尊的风调。
后世评说
- 毛诗序《毛诗序》:《毛诗序》以为:「《江有汜》,美媵也。」大意谓嫡妻不以媵妾相从,媵妾虽被弃而不怨,反自悔其德之不足、以待嫡之终悟,故诗美媵妾之能不怨而自处。
- 郑玄《毛诗笺》:郑玄笺大意申《序》,以江之有汜、渚、沱终复合于江,喻嫡媵之当相从;今嫡不我以、不我与、不我过,而媵不怨,料其后必悔、必处、必啸歌而思之,正见媵之德。
- 朱熹《诗集传》:朱熹大意亦从媵说:以为媵妾不得从嫡而往,自伤见弃而不敢怨,以江水分合起兴,谓嫡之后必将悔之,写其安于分而怨而不怒之情。
- 方玉润《诗经原始》:方玉润大意不专附会媵嫡,以为此即弃妇之歌:以江水之分而复合,反衬人之离而不返,诉其不我以、不我与、不我过之痛,而料其后必悔、必处、必啸歌,怨而能解,最得幽婉之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