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 · 道篇

道篇第36章

第 36 章 · 柔弱胜强
春秋 · 老聃 │ 原文 · 字音 · 字义 · 白话 · 评说
导读  本章是《道德经》最易被误读、也最需要疏正的一章。首段「将欲之,必固张之;将欲弱之,必固强之;将欲废之,必固兴之;将欲夺之,必固与之」自韩非《喻老》以下常被读作「君主权术」——所谓「先予后夺」「欲弱先强」之机巧;但若与全书并读——「反者道之动」(四十章)、「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二十五章)、「物壮则老」(三十、五十五章)——便知老子讲的是「凡至于极必反」之自然规律,非教人施术。「是谓微明」一语为此疏正——「微明」者,在事物盛极时便看见其反转之机的那种明智;「柔弱胜刚强」则是把这一规律转为处世工夫——不在「极」处用力,宁守「柔弱」一边。末段「鱼不可脱于渊,国之利器不可以示人」两喻,把「守柔」之教推到「藏本」之要——凡根本之物皆须藏在不显之处。全章「律—明—藏」三步相承,是老子论「反—柔—藏」的最完整一章。
四欲必固

将欲必固张之将欲弱之必固强之将欲废之必固兴之将欲夺之必固与之

本章开篇就是一段被千古误读的奇文:「将欲之,必固张之;将欲弱之,必固强之;将欲废之,必固兴之;将欲夺之,必固与之。」「」(xī)即收敛、闭合,与「张」(张开)相对;「废」即废弃,与「兴」(兴起)相对;「夺」即夺取,与「与」(给予)相对。「固」字此处不作「坚固」解,乃「本来」「原本」「在此之前先」之意——古字「固」与「姑」「故」通,皆有「本来如此」「先且如此」之义。一句一句白话:凡是将要收敛的事物,它必然本来正处在张开的极点;凡是将要变弱的事物,它必然本来正处在强盛的极点;凡是将要废弃的事物,它必然本来正处在兴起的顶峰;凡是将要被夺取的事物,它必然本来正先经历过被给予的鼎盛。——四句话讲的不是「权谋之术」,而是宇宙间「物极必反」的一条自然规律:凡至于盛极者,下一步必入衰;凡至于满者,下一步必入亏。这一段自战国韩非《喻老》一系开始,便被误读为「君主之术」——即「想要弱敌,先要让他强大;想要夺取,先要给予」之机巧;但若细读《老子》全书——「反者道之动」(四十章)、「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二十五章)、「物壮则老」(三十、五十五章)——皆与此章同一意思:老子讲的是「凡至于极必反」之自然规律,不是教人主动「先与后夺」「先张后」之施术。更何况这四句的主语是「将欲、弱、废、夺」之事物本身(含蓄如「日中则、月盈则亏」),而非「权谋者」。读到此节须警觉:把「微明」之自然智慧读成「阴谋之术」,是中国思想史上最深的一桩误读。——这不是权谋四术,乃日中则、月盈则亏——「物极必反」之四种说法而已。

微明·柔胜刚

是谓微明柔弱胜刚强

上节立「张极必、强极必弱、兴极必废、与极必夺」之规律后,老子立刻给出此规律的名号:「是谓微明。柔弱胜刚强。」「微明」二字最关键——「微」即幽微、不显;「明」即明白、清楚;「微明」即「在事物尚未显出端倪时便看见其反转」的那种明智。这两个字直接把上节的四句解锁——上节不是教人「施术」,而是说凡能在事物盛极之时便看见它将转入衰的,便是「微明」之人。「明」字与三十三章「自知者明」一脉相承——皆指那种「向内看深、看远」的洞察力,非外在的小聪明。下一句「柔弱胜刚强」——正因为「张极必、强极必弱」是宇宙之常律,所以凡能守在「柔弱」一边的,反而能胜过「刚强」一边:刚强一旦至于极,便要由强转弱;而守柔者本就处在低伏之位,无可再退,故能持久。这是把上节之「微明」从「认识论」转到「工夫论」:懂得物极必反,便不在「极」处用力,而宁愿守在「柔弱」一边——这是老子最深的一种处世智慧。「柔弱胜刚强」五字之分量极重,为后世「以柔克刚」「以退为进」一类智慧奠基;亦与七十六章「人之生也柔弱,其死也坚强」、七十八章「天下莫柔弱于水,而攻坚强者莫之能胜」一脉相承。——「微明」者,盛极之时便见衰之机;守在柔弱一边,方真胜过刚强。

鱼·利器之诫

鱼不可脱于渊国之利器不可以示人

末节用两句奇喻把全章收束:「鱼不可脱于渊,国之利器不可以示人。」「渊」(yuān)即深水、潭。「鱼不可脱于渊」——鱼一旦脱离深水,便要受人捕获、晒干、烹煮。鱼之所以为鱼、得以保身者,全在它藏身于深水之中、不显于人——一旦跳出水面、暴露在岸上,便不可复保。「国之利器不可以示人」——「利器」即锋利之器、最厉害的本钱、最隐秘的力量、最关键的政柄。凡一国所赖以立身的根本——军权、政柄、底牌、关键之策——一旦显示给别人看,便要失其根本。为什么把鱼与利器并提?因为两者道理相同:鱼之命在渊,利器之效在藏;鱼一脱渊便死,利器一示人便失。把这一节紧贴上节读:上节立「柔弱胜刚强」之理,本节立「藏而不示」之具体工夫——「柔弱胜刚强」不是把柔弱亮出来显摆,而是把根本之力藏在不显之处;「微明」之人,正是看清这一点的人。末了须注意:「国之利器不可以示人」常被读作「君王对臣下要藏私」之权术——但老子的本义更深:凡国之根本(民心、政体、人才、要害)皆是「利器」,不可被外敌、被野心家、被任何居心叵测者看清——这是「守国之常」,与上节「柔弱胜刚强」一脉相承。全章自「将欲之」起、经「微明」「柔弱胜刚强」,至「利器不示人」收束,把「物极必反」之自然律推至「藏于本根」之工夫律——这是《老子》论「藏」最深的一章之一。——鱼脱渊即死、利器示人即失——凡赖以为根本之物,皆须藏在不显之处。

章末讲评

一、本章地位

本章在「道经」末段(三十至三十七章)中居后——上承三十五章「执大象、淡而无味」之论道之相,下启三十七章「道常无为而无不为」之总收。本章是《老子》论「反—柔—藏」最完整的一章:首段四句以「物极必反」立自然之律,中段以「微明—柔弱胜刚强」翻为工夫之法,末段以「鱼不可脱于渊—国之利器不可示人」两喻收为藏本之要。本章亦是《老子》全书最易被误读的一章——自韩非《喻老》以下,首段常被读作「君主权术」;此一误读延续两千余年,影响极深。读此章首要任务,是把它从权术之论拉回自然之律。

二、结构脉络

全章可分三节,依「律—明—藏」三步推进:第一节四句「将欲之,必固张之」等立「物极必反」之自然律;第二节「是谓微明。柔弱胜刚强」立工夫论——察微而知反者为「明」,守柔则可胜刚;第三节「鱼不可脱于渊,国之利器不可以示人」立「藏本」之诫。由律到明、由明到藏——自然律推到察微之明、察微之明推到守柔之工、守柔之工再推到藏本之要,层层下落、字字相承。全章不长而思想极厚。

三、核心思想 · 微明·柔弱·藏本

本章思想之核,凝在三个词上:「微明」「柔弱胜刚强」与「藏本」。「微明」立认识论——能在事物盛极未衰之时看见衰之机,便是「明」;见不到,便落入「以盛为永、以强为常」之昏。「柔弱胜刚强」立工夫论——既知物极必反,便不在「极」处用力,宁守在「柔弱」一边;正因柔弱本就低伏,无可再退,故能久。「鱼不可脱于渊、国之利器不可以示人」立工夫之具体落实——凡赖以为根本之物(道、德、本性、要害)皆须藏在不显之处,一旦显出便要失去。三步合而成一种极深的处世智慧:察知反律、守在柔弱、藏其根本。

四、与韩非《喻老》互读 · 疏正机谋之误读

本章首段「将欲之,必固张之」一段,自韩非《喻老》以下被读作「君主权术」——韩非举勾践灭吴之事为「将欲夺之,必固与之」之活样板,影响极深。但仔细读全章,便知韩非之读不合老子本义:其一,紧接「是谓微明」一句——「明」者「察微之明」,是观看自然反转的智慧,非谋人之术;其二,与全书「反者道之动」「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物壮则老」并读——皆是讲自然规律,非教人施术;其三,「固」字古义即「本来」「原本」——「必固张之」即「它必然本来正处在张之极」(如月圆将亏前必先盈满),若读作「必先使之张」(主动施术),便与全章自然之论扞格。王弼、苏辙、范应元、王夫之、陈鼓应一脉皆驳韩非之误读——把本章从权术之论拉回自然之律,是历代解《老》的一大任务。

五、读法要点

读此章最易踏入三个坑:一是把首段四句读成「先与后夺」之权术——这是韩非《喻老》以下两千年的主流误读;正读须紧扣「是谓微明」一语:「微明」是「察微之明」,上四句讲的是「物极必反」之自然规律,不是教人「主动施术」于他人;二是把「柔弱胜刚强」读成「软弱可以打败强大」的鸡汤——其实老子的「柔弱」是「不在极处用力」的姿态,「胜」是因为对方先到极而反,并非柔弱本身有奇效;三是把「国之利器不可以示人」读成「君王对臣下要藏私」之术——其实是「一国之根本不可暴露于野心家、外敌之前」的守国之常。正确的读法是:把「微明—柔弱—藏本」三个关键词串成一条线——察知反律、守在柔弱、藏其根本,便是老子留给读者最深的一种处世智慧。

本章金句

  • 将欲之,必固张之;将欲弱之,必固强之;将欲废之,必固兴之;将欲夺之,必固与之。《老子》最具张力的一段。本义为「物极必反」之自然律,却自韩非《喻老》以下常被误读为权术。读此句须紧贴「是谓微明」一语,方不至于错。
  • 是谓微明。本章关节句。「微明」即「察微之明」——盛极之时便见衰之机。此句若放过,前段便会被读成机谋;此句若读住,前段便回归自然之律。
  • 柔弱胜刚强。[以柔克刚]《老子》核心命题之一。「以柔克刚」「柔能克刚」皆从此出。与七十六章「兵强则灭,木强则折」、七十八章「天下莫柔弱于水,而攻坚强者莫之能胜」并称三大「柔弱」之论。
  • 鱼不可脱于渊。千古名喻。为后世「藏锋」「韬光」「养晦」之论奠基。凡赖以为根本之物,皆须藏在不显之处。
  • 国之利器不可以示人。对外保国之常诫。一国之根本(民心、政柄、要害)不可暴露于野心家、外敌之前。影响后世从《孙子》到《资治通鉴》之政论。

历代评说

  • 韩非《韩非子·喻老》:韩非以法术之学解《老》,于本章下笔最早,亦影响最深。他释「将欲之,必固张之」一段为「君主先与之、后夺之」之权术:「越王勾践入宦于吴,吴王疑而释之,越终灭吴」——以此为「将欲夺之,必固与之」之活样板。韩非此读虽自成一家、影响深远,但与《老子》全书「反者道之动」「物壮则老」之自然规律意旨实有偏离——他把老子的自然之论转成了人主之术。后世解此章须先识此一辨。
  • 王弼《老子道德经注》:王弼疏正韩非之误读最有力。他注此章曰:「将欲除强梁、去暴乱,当以此四者;因物之性,令其自戮,不假刑为大;以除将物之qiān。」意即:本章四句是讲「事物本身因其至极而自反」,圣人只须「因物之性」让它自然走完张—之全程,不必另立机巧之术。「是谓微明」一句,王弼解为「见微之时,便察其必转」——正是「明」之至。把本章从权术之论拉回自然之律,王弼此注功不可没。
  • 苏辙《老子解》:苏辙以儒道兼通之笔解此章,明白驳韩非之误读:「人皆以为机术,吾以为非也;老子曰'是谓微明',明者,识其必然耳。君子见其将,知其必先张;见其将弱,知其必先强——故于盛处持其衰,于强处守其弱,是以不至于败。」他把本章读作「君子盛衰之鉴」——凡见人或事至于极盛而欢呼者,皆是没有「微明」;凡能在盛处即看见衰之机而自守于柔弱者,便是有「微明」之人。这一解极深得老子之意。
  • 范应元《老子道德经古本集注》:宋人范应元集古本而详校,于本章字句辨之颇细。他指出「固」字古义即「本来」「原本」,不可读成「故意」之故、亦不可读成「必先使之」之先;若依权术读,则全失老子之旨。他又据古本校「鱼不可脱于渊」一句,指出此句正承上「柔弱胜刚强」而下:鱼之柔弱所以胜者,因藏于深渊;若一离深渊而显于陆,柔弱便全无用了。范氏校读之细,可助今人破韩非以来之误读。
  • 王夫之《老子衍》:王夫之读《老》最警惕走极端,于本章独取其「微明」与「藏」之意,而严辨韩非以来之权术读法:「'必固'二字,自然之言,非机心之言也;若以机心读之,便堕入纵横家之术,去老子千里。」他把「鱼不可脱于渊,国之利器不可以示人」两句读作「守国之常」——一国之根本(民心、政体、要害)不可暴露于外敌窥视之下,非教君王对臣下藏私之术。这一辨正可以救千百年之误读。
  • 陈鼓应《老子注译及评介》:陈鼓应明白指出:本章首段四句绝非「权谋之术」,而是「物极必反」之自然规律的四种具体表达——与第二十二章「曲则全、枉则直」、第四十章「反者道之动」、第七十七章「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一脉相承。他特别强调:把「微明」读作「阴谋之明」,是中国思想史上「以韩非读老子」最深的一桩误读;正确的读法是把「微明」读作「察微之明」——见微知著、盛处见衰,是一种自然智慧而非机巧之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