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刚般若波罗蜜经

分 12尊重正教分第十二

第 12 分 · 经所在处即为有佛
姚秦 · 鸠摩罗什 译 │ 原文 · 字音 · 名相 · 白话 · 讲评
导读  《金刚经》第十二分顺上一分「无为福胜」之教,把「持经」之尊推到具体的场所与仪轨上。题名「尊重正教」——「正教」(梵 saddharma)即「正法」、「尊重」即「应受尊敬而供养」。本分三节:「随说四句偈处皆应如佛塔庙供养」(立处之尊)、「能尽能受持读诵者成就最上第一希有之法」(立人之尊)、「经典所在之处即为有佛」(立经之尊)。本分立「经典所在即为有佛」之教,是大乘「以经为佛」教法的本经源头——中国寺院中「请经」「拜经」「绕经」诸仪皆从此分立根。读本分要握住一个核心:「即为有佛」并非神化纸本,乃是「经在即法在、法在即佛在」之实义——般若正法在此被领受、被实践,佛之觉悟便在此显现。
随说处即塔庙

复次,须菩提,随说是经,乃至四句偈等,当知此处,一切世间阿修罗皆应供养,如佛塔庙

「复次」即「另外又说」——汉译佛经常用接续语。上一分立「无为福胜」之教,本分顺势把「持经」之尊推到具体的场所与仪轨上:「随说是经,乃至四句偈等,当知此处,一切世间天、人、阿修罗,皆应供养,如佛塔庙。」——任凭何处,但凡有人在宣说这部经、乃至只是其中四句偈,要知道这个地方,一切世间的「天」(天人)、「人」(人类)、「阿修罗」(六道之一),都应当像供养「佛塔庙」一样来供养它。「随说是经」之「随」字最为关键——「随」即「任随、随处、随时」之意;无论何时何地,只要有人在说此经,彼处即成圣地。「天」「人」「阿修罗」是六道(地狱、饿鬼、畜生、阿修罗、人、天)中的三种善趣——佛经流通分常列此三者并称,代表善趣中三种主要根机众生。「阿修罗」(梵 asura)即「非天」「非端正」——性格好斗、果报介于天人之间,六道之一。「佛塔庙」(梵 caitya、stūpa):「塔」(stūpa)即供奉佛舍利或佛像之处所,「庙」(caitya)即供奉圣物之处;二者皆是佛教最神圣的供养对象。佛在此说:凡有此经被宣说之处,其神圣性等同于佛塔庙——因为「经在之处」即「法在之处」,「法在之处」即「佛在之处」。——凡说此经处,天、人、阿修罗皆应如供佛塔庙而供养——经在即法在、法在即佛在。

尽能受持读诵

何况有人尽能受持读诵。须菩提,当知是人成就最上第一希有之法

上一节立「随说处」之尊,本节立「能受持读诵者」更高之尊:「何况有人尽能受持读诵。须菩提,当知是人成就最上第一希有之法。」——更何况能完整受持读诵此经的人;须菩提啊,要知道这样的人成就了「最上第一希有之法」。「何况」(梵 prāg eva)即「更何况」——比较句法:连「随说四句偈」之处尚应如佛塔庙供养,更何况能「尽能受持读诵」此经之人。「尽能」即「全部能够」——不仅一时一处随说四句偈,而是「整部经」「全部能够」受持读诵。「受持」即受而持守、「读」即对经文朗读、「诵」即不依经文背诵——三事合起来即大乘所谓「五种法师」(受持、读、诵、解说、书写)之前四种。「最上第一希有之法」(梵 paramāścaryeṇa dharmeṇa samanvāgataḥ)是佛对受持读诵者最高的赞辞:「最上」即无上、「第一」即无比、「希有」即稀奇难得——三辞并称,是佛经中对一种成就最郑重的肯认。这是因为受持读诵此经者,其所「成就」的不是外在之福,乃是「与般若实相相应」之内在德——受持此经之心境(信心清净、不取于相)即与「最上第一希有之法」相应。——能尽能受持读诵此经者,即成就「最上第一希有」之法——非外得之果,乃内相应之德。

即为有佛

若是经典所在之处即为有佛,若尊重弟子

本分末了一句极厚重:「若是经典所在之处,即为有佛,若尊重弟子。」——只要这部经典所在的地方,便如同有佛在那里、有受尊重的弟子在那里。「即为有佛」四字承上文「如佛塔庙」之教而更进一层——佛塔庙是「供养之处」,「即为有佛」是「佛之在场」;前者是「仪轨之尊」,后者是「实相之在」。「即」字最当读重——不是「将来有佛」、不是「象征有佛」,乃是「当下即有佛」。「若尊重弟子」——「若」即「以及」、「尊重」(梵 satkriyā)即「受尊敬」、「弟子」(梵 śiṣya)即受教于佛者;「若尊重弟子」即「以及受尊重的弟子在」——意为不只是佛在,还有受持此法的圣众弟子(如须菩提等阿罗汉、大菩萨)亦在其处。这一句之深,是大乘对「文字之尊」与「法身之尊」的一次合并:经文虽是纸墨之相,但经文承载的般若智慧即「法身」之具体显现——「法身」(梵 dharma-kāya)即佛之真理之身,不限于可见肉身。「经典所在之处,即为有佛」并非神化纸本,而是说般若正法在那里被领受、被实践,佛的觉悟便在那里显现——「经在即法在、法在即佛在」。本分立此一句,是大乘「以经为佛」之教的本经源头。——「经典所在之处,即为有佛」——非神化纸本,乃是「经在即法在、法在即佛在」之实义。

分末讲评

一、本分地位

本分为《金刚经》三十二分之第十二,传统判属「正宗分」之第十一段。本分顺上一分「无为福胜」之教,把「持经」之尊推到具体的场所与仪轨上——从「无为福胜」(持经之福尊)转入「尊重正教」(持经之处尊、持经之人尊、持经之经尊)。本分立「经典所在之处即为有佛」之教,是大乘「以经为佛」教法的本经源头——中国寺院中「请经」「拜经」「绕经」诸仪皆从此分立根。在汉传佛教仪轨史上,本分之份量极重。

二、结构脉络

全分三节,由处到人、由人到经:一、随说处即塔庙(凡说此经处,天、人、阿修罗皆应如供佛塔庙而供养);二、尽能受持读诵者成就最上第一希有之法(受持者之尊);三、经典所在即为有佛(经之尊推到极致)。三节层层推进:前一节立「随说之处」之尊,次节立「能受持读诵」之人之尊,末节立「经典本身」之尊;「处—人—经」三个层面的尊重一一立起。而末句「即为有佛」一刀切下——把三层尊重最终归结到「即处即佛」之究竟。

三、核心思想 · 经在即佛在

本分思想之根,可凝为五字:经在即佛在。「即」字最当读重——不是「象征」「比喻」「将来」,乃是「当下即是」。为什么「经在即佛在」?因为经文是「般若智慧」的具体显现,般若智慧是「法身」(佛之真理之身)的本然之相;经在处即「法身」之具体显现处,「法身」即「佛」之实——故「经在即佛在」。但本分强调尊重经典,必须回到受持:若只供养经卷而不照见自己的我相,尊重会变成形式;若轻慢经典,又容易断掉闻法的因缘。「即为有佛」之深,正在「敬经之外仪」与「行经之内实」之合一。

四、与《老子》《易经》互读

本分「经在即佛在」之教,可与《老子》第十四章「执古之道,以御今之有」并读——古道之文虽古,但承持此文便能御今之有;经典虽是文字,但承持此文便能与法身相应。亦可与《易经·系辞》「书不尽言,言不尽意;圣人立象以尽意」相参——「立象」是手段,「尽意」是目的;本分之「敬经」是手段,「即为有佛」是目的——敬象不忘其意,敬经不忘其佛。三家共同的见地:文字与道之间,既有距离(书不尽言),又能相通(即为有佛)——关键在「读者之承持」。

五、读法要点

读本分要避两个常见的坑:其一,把「即为有佛」读成「神化纸本」——经文之所以「即为有佛」,不是因为纸墨本身有神圣,而是因为经中所载之般若智慧即法身之显现。若执纸墨为佛,便落「纸本崇拜」;若知纸本是承载,便见经在即法在。其二,把「尊重正教」读成「形式恭敬」——经文同时立「随说处供养」「受持读诵者尊」「经在即有佛」三层——外仪之敬必须落到受持之实,受持之实必须含于外仪之敬。正确的读法:把「敬经」与「持经」两端同时握住——一切外在的敬经仪式(合掌、礼拜、供养)皆是为了让心地能稳定地承持经中之般若;一切内在的持经修行(信心清净、不取于相)皆是让外在之敬不流于形式。如此读,方为「尊重正教」之全义。

本分要句

  • 随说是经,乃至四句偈等,当知此处,一切世间天、人、阿修罗,皆应供养,如佛塔庙。本分立「随说处即塔庙」之教。中国寺院中「讲经处」「说法处」之特别尊重,皆从此句立。
  • 当知是人成就最上第一希有之法。佛对受持读诵者最高的赞辞。「最上、第一、希有」三辞并称,是佛经中对一种成就最郑重的肯认。
  • 若是经典所在之处,即为有佛,若尊重弟子。大乘「以经为佛」教法的本经源头。中国寺院中「请经」「拜经」「绕经」诸仪皆从此分立根。「即」字尤为关键——不是「象征」「将来」,乃是「当下」。

三教互读

  • 参照《道德经》:《道德经》说“善人者,不善人之师”。经典成为师,不是因纸墨,而是因其中有可让人反省的道。
  • 参照《易经》:《易经》从卦辞、象传入手,文字是观道的门户。本分也提醒经文是入口,敬重入口是为了真正入门。

读经三问

  1. 我对经典的尊重,是停留在收藏、摆放和仪式,还是落实到行为?
  2. 我有没有以“反迷信”为名轻慢真正能提醒自己的教法?
  3. 我读到一句经文时,会不会停下来让它照见自己?

历代讲解

  • 僧肇《金刚经注》(传):肇公解「经典所在之处即为有佛」一句:「经者,法身之文也;法身者,经之实也。」他指出:经文是法身之具体显现,法身是经文之本然之实——二者不可分离。「经在之处即为有佛」之深,正在「法身即在经文之显处」。
  • 智顗《金刚般若疏》:天台智者大师以「教 · 行 · 理」三轨释本分:「四句偈是教、受持读诵是行、即为有佛是理。」他指出:本分从「教」之随说立尊,从「行」之受持立深,从「理」之实相立究竟——三轨并立,方为「尊重正教」之全义。
  • 嘉祥吉藏《金刚般若疏》:三论宗嘉祥吉藏论「即为有佛」一句:「『即』者,不假他时也;经在处不别求佛,佛即此经。」他指出:寻常以为「佛在某处」「经在某处」是两事——本分一句「即为有佛」并破此二分,经之处即佛之处,佛之处即经之处。这是大乘对「以经为佛」最深的诠释。
  • guī峰宗密《金刚经疏论纂要》:宗密以「以经为佛」释本分:「敬经如敬佛,非泥纸墨,乃敬经中之法身。」他指出:尊重经典,若停在纸墨之相,便落「纸墨之敬」;若知经中所载是法身之具体显现,则「敬经如敬佛」乃为真敬。「即为有佛」之尊重,正在「敬法身」而非「敬纸本」。
  • 六祖慧能《金刚经口诀》:六祖慧能解此分曰:「经在之处,自心即佛之处。」他把「即为有佛」直接读到自心——当一个人念此经、行此经时,其自心当下即与佛相应——「即为有佛」即在此心。由此把外在之「经」与内在之「心」打通——经在心在、心在佛在。
  • 印顺《般若经讲记》:印顺法师论本分之教育意义:「『尊重正教』之要不在外仪,乃在内行;若只敬经卷而不受持,便如「祭山不登山」。」他指出:佛教史上常见两种偏:或轻经者以「破执」之名废一切尊敬,或拜经者以「敬经」之名废一切受持;本分一句明示——敬经必落到受持,受持必从敬经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