须菩提,于意云何?可以三十二相观如来不?须菩提言:如是如是,以三十二相观如来。
本分以一段戏剧性极强的师徒问答开端:「须菩提,于意云何?可以三十二相观如来不?须菩提言:如是如是,以三十二相观如来。」——须菩提啊,你心里怎么想?可以凭借「三十二相」来「观」如来吗?须菩提说:「正是这样,正是这样,可以以三十二相来观如来。」「三十二相」(梵 dvātriṃśan-mahā-puruṣa-lakṣaṇa)即「转轮圣王」与「佛」共有的三十二种殊胜身相:「足下安平相」「足下千辐轮相」「手足轮相」「肩圆好相」「眉间白毫相」「顶髻相」「金色身相」等(详见《大智度论》卷四、《大般若经》卷三百八十一)。印度传统认为,唯具此三十二相者方能成为转轮圣王或佛。「观」(梵 anupaśyati、pratyavekṣate)与「见」(dṛś)略有差别:「见」是一般的看见,「观」则含「观察」「思维」「体认」之义——比「见」更进一步、更带宗教意趣。须菩提此处答「如是如是」二字最堪玩味:「解空第一」之须菩提竟然顺势答「可以三十二相观如来」?历代注家解释纷纭——或以为须菩提为破弟子之执而故意顺答,或以为须菩提一时未察、被「观」字之尊贵语气所诱,或以为这是经文设的一个「钓饵」(古德所谓「钓语」)——故意让须菩提先答错,佛随即反破,以便引出下文的金刚锋刃。无论何种解释,此一答的戏剧效果极强:须菩提之「如是如是」与下文佛之「若以三十二相观如来者,转轮圣王即是如来」形成鲜明反转。——「解空第一」者亦答「如是如是」——此一答是经文之「钓语」,为下文佛之金刚反破张本。
佛言:须菩提,若以三十二相观如来者,转轮圣王即是如来。须菩提白佛言:世尊,如我解佛所说义,不应以三十二相观如来。
佛随即一刀反破:「佛言:须菩提,若以三十二相观如来者,转轮圣王即是如来。」——佛说:「须菩提啊,如果可以凭三十二相来观如来,那么转轮圣王也具足三十二相,岂不就是如来?」这是全经最锋利的一记归谬:「转轮圣王」(梵 cakra-vartin,又译「转轮王」)是印度传统所立的理想君主——依据《长阿含·转轮圣王修行经》《阿毗达磨大毗婆沙论》诸文,转轮圣王亦具三十二相、八十种好,拥七宝(金轮、白象、绀马、神珠、玉女、主藏臣、主兵臣),以正法治世、武力不兴。若仅凭「三十二相」便可断「此是如来」,则转轮圣王亦合此条件——「转轮圣王即是如来」之结论便成立。可是「转轮圣王」毕竟是世间之王,未成佛、未证菩提,怎会「即是如来」?佛此一归谬,把「以相见佛」之谬误推到不可辩驳的境地。须菩提即刻醒悟,回答道:「须菩提白佛言:世尊,如我解佛所说义,不应以三十二相观如来。」——须菩提对佛说:「世尊,依照我领会您的意思,不应当以三十二相来观如来。」「如我解佛所说义」是须菩提对自己上节之答的撤回,也是对佛之教法的契会——须菩提至此乃真知「法身非相」之实义。本节是《金刚经》中最具戏剧张力的师徒问答之一:弟子先答、师反破、弟子悟而撤回——三步连下,「以相见佛」之执被彻底斩断。——「若以三十二相观如来者,转轮圣王即是如来」——归谬一出,「以相见佛」之执彻底被斩。
尔时,世尊而说偈言:若以色见我,以音声求我,是人行邪道,不能见如来。
佛随即说出全经最锋利、最广为传诵的一首四句偈:「尔时,世尊而说偈言:若以色见我,以音声求我,是人行邪道,不能见如来。」——这时,世尊说出一首偈说:「若以『色』见我,以『音声』求我,这样的人就是在走邪道,不能见到如来。」「偈」(梵 gāthā,音 jì)即韵文体的颂句——佛经中常以散文叙义后再以偈颂作总结,便于记诵、流传。本偈四句、每句五字,汉语佛教史上引用频率最高的偈之一,与第三十二分末「六如偈」(「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并称双璧。「色」(梵 rūpa)即一切可见之色相——包括佛之三十二相、八十种好等身相;「音声」(梵 śabda)即一切可闻之声——包括佛之梵音、诵经之声、咒语之音等。「色 / 声」是六尘(色声香味触法)中最易令人执着的两端,本偈以此二端代表一切「感官之相」。「以色见我」「以音声求我」即「凭借感官之相来寻求佛之实身」——试图通过看佛像、听佛号来「见到」如来。佛之断语极为严厉:「是人行邪道,不能见如来。」——这样的人是在走「邪道」(梵 mithyā-mārga),不能见到真正的如来。「邪道」一词在佛教中份量极重——并非贬抑听者人格,而是说其方法、方向根本错误。佛之「法身」(dharma-kāya)非「色身」(rūpa-kāya)——法身是诸法实相之如其本然,无形、无声、无可被感官所捕捉;若以感官之相为佛之实身,便如「指月之指当作月」——看得越多、听得越多,离佛之实义越远。本偈为全分名「法身非相」之最浓缩表述——见佛之道,不在感官,在「无相、无住、无所得」之般若之中。——「若以色见我、以音声求我,是人行邪道」——见佛之道不在感官,乃在般若;以色声求佛,是「指月之指当月」。
分末讲评
一、本分地位
本分为《金刚经》三十二分之第二十六,是经中破「以相见佛」教法之顶点。本经前文已三次破此执:第五分「凡所有相,皆是虚妄;若见诸相非相,即见如来」(破「身相」总名)、第十三分「如来说三十二相,即是非相,是名三十二相」(破「三十二相」之具体相)、第二十分「如来说具足色身,即非具足色身」「如来说诸相具足,即非具足」(破「色身」「诸相」之执);本分则把这一锋刃推到极致——以「转轮圣王亦具足三十二相」之归谬把「以相见佛」之谬误推到无可辩驳的境地,再以四句偈正面作结:「若以色见我,以音声求我,是人行邪道,不能见如来。」此偈为汉语佛教史上引用最频之偈之一,与第三十二分末「六如偈」并称双璧。可以说,没有本分一偈,汉传佛教对「法身 vs 色身」之根本分判便缺少最锐利的经典依据。
二、结构脉络
全分三节,戏剧性极强:一、佛问—弟子顺答(「以三十二相观如来」「如是如是」);二、佛反破—弟子撤回(「若以三十二相观如来者,转轮圣王即是如来」「如我解佛所说义,不应以三十二相观如来」);三、佛说偈作结(「若以色见我,以音声求我,是人行邪道,不能见如来」)。节奏上「钓语—反破—撤回—偈颂」四步连下:「钓语」是经文之诱、「反破」是金刚之刃、「撤回」是弟子之悟、「偈颂」是总结之文。这种「先让弟子答错、再以归谬反破、终以偈颂作结」的章法,在《金刚经》全经中独此一处——「解空第一」之须菩提竟在此分一时失语,更显本分之锋利与教法之精微。
三、核心思想 · 法身非相
本分思想之根,凝为四字:法身非相。「法身」(梵 dharma-kāya)是佛之「真理之身」、诸法实相之如其本然之身;「色身」(rūpa-kāya)是佛之「物质之身」、可见之肉身;「报身」(saṃbhoga-kāya)是佛证果所成之圆满相好之身。本分明白指出:三十二相、色相、音声所触及的皆是色身报身之范围,并非法身之实。法身无形、无声、无可被感官捕捉——「以色见我、以音声求我」永远不可能见到法身,故说「是人行邪道,不能见如来」。但本分之破不是否定佛像、佛声、佛仪——众生由色声入门仍是因缘之方便;本分所破的是「以色声为佛之究竟」之颠倒。正应第五分「若见诸相非相,即见如来」之教——见佛之道在「即相而离相」之般若,不在「闭眼避相」、亦不在「执相为佛」。
四、与禅宗「打佛骂祖」互读
本分对禅宗影响极深。唐代德山宣鉴禅师「呵佛骂祖」、临济义玄「逢佛杀佛、逢祖杀祖」、丹霞天然「劈佛烧暖」(劈木佛取暖)诸公案,皆与本分末偈一脉相通——并非禅师不敬佛祖,正是因为深识本分之教:若于「佛像」「佛号」「祖之名」上立起「这就是佛」「这就是祖」之相,便已偏离法身之实。禅师以剧烈之机锋斩此一念,实是本分「行邪道」「不能见如来」之具体演示。中国禅宗那种「不拜佛像而真见佛、不诵祖言而真承祖意」的独特气象,其经典根据正在本分。可与第五分「若见诸相非相,即见如来」并读:前者立「即见」之正面教法、本分立「色声求佛即邪道」之反面警诫——正反相承,般若之路尽矣。
五、读法要点
读本分要避三个常见的坑:其一,把本分末偈读成「禁止造像、禁止诵经、禁止礼佛」——本偈所破的是「以色声为佛之究竟」之颠倒,并非禁绝「以色声为入门方便」。众生由佛像、佛号、仪式入门仍是合理的因缘;唯不可于此处立「我已见佛」「我已闻佛」之实有之相。其二,把「行邪道」读成对人格之贬抑——本偈之「邪」非道德之贬,乃是指出方法之方向根本错误(如同往南行不可能到达北方)。「行邪道」者并非坏人,只是其求佛之方法找错了门。其三,把「不能见如来」读成「永不可见」之断灭——本偈之意非「如来不可见」,而是「以色声不可见」;若离色声之执,于「无相、无住、无所得」之般若中,如来当下可见——即第五分「即见如来」、第二十三分「即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之「即」。正确的读法:每读到「以色见我、以音声求我」时,都同时记起前文「凡所有相皆是虚妄」「若见诸相非相即见如来」诸句——破相不是毁相,乃是「即相而见非相」。本偈与第三十二分「六如偈」并读,可见《金刚经》始终如一:见佛之道,不在色声,乃在般若。
本分要句
- 若以三十二相观如来者,转轮圣王即是如来。本分中佛之归谬名句。「转轮圣王即是如来」一句直把「以相见佛」之谬误推到无可辩驳之境。此句逻辑之锋利,在《金刚经》全经中亦罕见。
- 若以色见我,以音声求我,是人行邪道,不能见如来。[若以色见我]汉语佛教史上引用频率最高的偈之一。与第三十二分末「六如偈」(「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并称双璧。禅宗「不立文字、教外别传」之根、「打佛骂祖」之锋,皆与此偈相通。本偈不在贬抑佛像佛声之方便,而在禁绝「以色声为佛之究竟」之颠倒。
三教互读
- 参照《道德经》:“视之不见名曰夷,听之不闻名曰希。”根本之道不可由感官穷尽,法身亦然。
- 参照《易经》:观卦提醒上有所示、下有所观;本分则防止观变成看热闹,须从相入而不止于相。
读经三问
- 我是否把动人的形式误认为真实的修行?
- 我求佛、求道时,最想得到的是感官安慰,还是心地转化?
- 我能不能借色声入门,又在色声处放手?
历代讲解
- 僧肇《金刚经注》(传):肇公解本分「转轮圣王即是如来」之归谬:「圣王具三十二相而非如来,明三十二相非如来之所以为如来;故曰『法身非相』。」他指出:佛此一归谬之妙在「不破相之显现,唯破『以相定佛』之逻辑」——转轮圣王之三十二相仍是真实显现,唯不可据此断其为佛。「以相见佛」之谬,正在把「相」当作判别佛之充分条件。
- 智顗《金刚般若疏》:天台智者大师以「法身三义」释本分:「色身可见、报身可观、法身唯证。色声所求者为色报二身,非法身也。」他指出:佛之三身(法身、报身、色身)中,色身报身仍可被感官所及,法身则唯于般若实证中显现。本偈「不能见如来」之「如来」特指法身——并非否定色身报身之显现,唯否定「以色声求法身」之颠倒。
- 嘉祥吉藏《金刚般若疏》:三论宗吉藏拈本分末偈之「邪道」二字:「『邪』非贬之以人格,乃指方向。如人向南行,所之非北;以色声求佛,所之非如来。」他指出:「邪道」之严厉并非道德指责,乃是指出方法之根本错误——色声所对之境根本就不是法身所在之处,如同往南行不可能到达北方,并非走得不够远的问题。
- 圭峰宗密《金刚经疏论纂要》:宗密论本分与第五、十三、二十分之呼应:「第五分破『身相』总名,第十三分破『三十二相』之具体,第二十分破『具足色身』『具足诸相』,本分则推到偈颂之结论。四分一脉,破执由温和入锋锐。」他指出:本分末偈「行邪道、不能见如来」之锋锐,是经中破「以相见佛」之教法之顶点;前三分之破皆温和(即非、非相之假名),本分则以「邪道」之严语作总结。
- 六祖慧能《金刚经口诀》:六祖于本分末偈之诠:「色身可坏,法身常存;以色见我,不见我之常;以声求我,不闻我之实。」他把「色 / 声」直接转入「自性」一端——众生之自性法身本来常存,若向外驰求「色声之佛」,便错过了自家之法身。禅宗「即心即佛、明心见性」之根,正与本偈一脉相通——佛不在远处,唯于离色声之处当下自见。
- 憨山德清《金刚决疑》:明末憨山大师释本分末偈:「不是教人不见佛像、不闻佛号,乃是教人于像于音之处不立『见佛』『闻佛』之相。」他指出:本偈并非否定佛教之像、之音、之仪式——众生由色声入门,仍是因缘之方便;唯不可于此处立「我已见佛」「我已闻佛」之实有之相。「行邪道」之深意:不在「不可看像、不可念佛」,而在「不可以看像念佛为见佛之究竟」。
- 印顺《般若经讲记》:印顺法师特别看重本分末偈之普世意义:「现代宗教生活中『偶像化』『感官化』之倾向极重——造像愈精、音声愈美、仪式愈繁,然『以色声求佛』之执反愈深。」他指出:本偈跨越古今——无论在印度还是现代社会,「以感官之相求宗教之实」一直是人之常情;本偈四句犹如金刚之刃,斩此「以指为月」之习气。印顺由此提醒现代弘法者:「相为方便,不可作究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