骈拇枝指,出乎性哉!而侈于德。附赘县疣,出乎形哉!而侈于性。多方乎仁义而用之者,列于五藏哉!而非道德之正也。
全篇从身体的「多余」起兴。「骈拇」是大脚趾与二趾连生,「枝指」是手上多长一指——它们虽也「出乎性」、是天生带来的,却是性分之外多出来的累赘,故说「侈于德」(「侈」即过多、多余)。「附赘县疣」(身上悬垂的肉瘤)同样「出乎形」而「侈于性」,是形体上多出来的东西。庄子由此一转,把矛头指向仁义:那些「多方乎仁义而用之者」,看似排列陈设在人的五脏六腑(「列于五藏」)、仿佛也是性命中固有,其实「非道德之正」——并不是道德的本真常态,而是像骈拇赘疣一样的多余之物。开篇即定下全篇基调:仁义不是性命所本有,而是性外横生的累赘。——仁义之于人,正如骈拇赘疣之于身——出乎性而实侈于性,是多余而非本真。
是故骈于足者,连无用之肉也;枝于手者,树无用之指也;多方骈枝于五藏之情者,淫僻于仁义之行,而多方于聪明之用也。
承上把比喻坐实。脚上连生的,不过是「连无用之肉」;手上多长的,不过是「树无用之指」——凡性分之外多出来的,都是无用的累赘。庄子据此推论:在五脏之情上「多方骈枝」、横生枝节的,便是「淫僻于仁义之行」(在仁义的名目上放纵偏邪),以及「多方于聪明之用」(在聪明才辩上逞能多事)。这里点出全篇真正要批的四类「赘疣」:仁、义之外,还有耳之聪、目之明、口之辩——凡是离开性命之常、向外炫耀逞用的,都被归入「无用之肉」「无用之指」一类。——凡向性外逞用的聪明仁义,都是身上多生的无用之肉。
是故骈于明者,乱五色,淫文章,青黄黼黻之煌煌非乎?而离朱是已。多于聪者,乱五声,淫六律,金石、丝竹,黄钟、大吕之声非乎?而师旷是已。枝于仁者,擢德塞性以收名声,使天下簧鼓以奉不及之法非乎?而曾、史是已。骈于辩者,累瓦结绳窜句,游心于坚白同异之间,而敝跬誉无用之言非乎?而杨、墨是已。故此皆多骈旁枝之道,非天下之至正也。
庄子一口气举出四个反面典型,逐一坐实「多骈旁枝」之病。「骈于明者」是视觉上的多余:扰乱五色、滥饰花纹(「淫文章」),把青黄黼黻弄得光彩夺目(「煌煌」),代表人物便是古之明目者「离朱」。「多于聪者」是听觉上的多余:扰乱五声、滥用六律,沉溺金石丝竹、黄钟大吕之音,代表是古之聪耳者「师旷」。「枝于仁者」最关键:「擢德塞性以收名声」——拔高所谓德行、堵塞天然本性,只为博取名声,还「使天下簧鼓以奉不及之法」(鼓动天下人吹捧、奉行那套常人达不到的高调),其代表正是以孝、仁著称的「曾」参与「史」鳅。「骈于辩者」是言辩上的多余:「累瓦结绳窜句」般堆砌雕琢、纠缠于「坚白同异」的名理,徒然「敝跬誉」(为半步之名而疲敝),代表是「杨」朱、「墨」翟。四者「皆多骈旁枝之道,非天下之至正」——通通是性外的旁枝,不是天下的至正之道。妙在庄子把仁义圣贤与声色辩说并列:在他眼里,曾史之仁与离朱之明、师旷之聪、杨墨之辩,都是同一种残性逐外的病。——把曾史之仁与离朱之明并列为「病」,正是本篇最锋利处:仁义与声色,同是性外旁枝。
彼正正者,不失其性命之情。故合者不为骈,而枝者不为跂;长者不为有馀,短者不为不足。是故凫胫虽短,续之则忧;鹤胫虽长,断之则悲。故性长非所断,性短非所续,无所去忧也。
破完四病,正面立论。真正的「正正者」(至正之人),只在「不失其性命之情」——不丧失性命的本真情实。所以天生连生的不算「骈」、天生分歧的不算多余(「枝者不为跂」),天生长的不算有余、天生短的不算不足——一切以「天然如此」为准。最有名的一喻随之而出:「凫胫虽短,续之则忧;鹤胫虽长,断之则悲。」野鸭的腿天生短,硬给它接长,它反而痛苦;仙鹤的腿天生长,硬给它截短,它反而悲伤。故「性长非所断,性短非所续」——长短皆出于性,不可妄加增损,本无所谓忧苦可去。这一喻把全篇主旨点透:仁义礼法之于人,正是「续凫断鹤」式的强行裁剪,看似匡正,实则伤性。——续凫之短、断鹤之长,皆违天然——仁义之矫人,正是这般以人为伤本真。
意仁义其非人情乎!彼仁人何其多忧也?且夫骈于拇者,决之则泣;枝于手者,齕之则啼。二者或有馀于数,或不足于数,其于忧一也。今世之仁人,蒿目而忧世之患;不仁之人,决性命之情而饕富贵。故意仁义其非人情乎!自三代以下者,天下何其嚣嚣也?
由凫鹤转入对仁义的正面诘问:「意仁义其非人情乎!」——仁义恐怕并不合乎人的本性吧!证据是「彼仁人何其多忧也」:标榜仁义的人总是忧心忡忡,可见仁义是外加的负担而非天性的安适。接着再借身体作比:脚趾连生的,硬要剖开它就哭(「决之则泣」);手指多生的,硬要咬掉它就啼(「齕之则啼」)——二者一个数目有余、一个不足,但其为痛苦则一。今世标榜仁义的「仁人」,「蒿目而忧世之患」(睁大忧愁的眼睛替天下操心);而「不仁之人」则「决性命之情而饕富贵」(割裂本性去贪求富贵)。两端看似相反,其实同样是拿外物来扭曲性命之情。故再叹一句「仁义其非人情乎」,并指出「自三代以下,天下何其嚣嚣也」——三代以降天下喧嚣纷扰不安,根子正在以仁义乱性。——忧世之仁人与饕利之小人,看似两途,实则同是以外物割裂性命之情。
且夫待钩绳规矩而正者,是削其性;待绳约胶漆而固者,是侵其德也;屈折礼乐,呴俞仁义,以慰天下之心者,此失其常然也。天下有常然。常然者,曲者不以钩,直者不以绳,圆者不以规,方者不以矩,附离不以胶漆,约束不以纆索。故天下诱然皆生,而不知其所以生;同焉皆得,而不知其所以得。故古今不二,不可亏也。则仁义又奚连连如胶漆纆索,而游乎道德之间为哉?使天下惑也!
进一步从「矫正之具」上立论。凡要靠「钩绳规矩」才能取直取方的,是在「削其性」(削损物的本性);要靠「绳约胶漆」才能牢固的,是在「侵其德」(侵害物的本德)。同理,「屈折礼乐」(用礼乐使人扭曲俯仰)、「呴俞仁义」(以仁义柔声抚慰人心)来安定天下之心,正是「失其常然」——丧失了万物本然的常态。什么是「常然」?「曲者不以钩,直者不以绳,圆者不以规,方者不以矩」——天生弯的不靠钩、天生直的不靠绳,黏合不靠胶漆、约束不靠绳索。万物「诱然皆生」(自然而然地生长)却不知何以生,「同焉皆得」却不知何以得,古往今来都是如此(「古今不二,不可亏也」)。既然如此,仁义又何必「连连如胶漆纆索」般纠缠不休,硬要嵌进「道德之间」呢?徒然「使天下惑」罢了。这里把仁义比作胶漆绳索:它不是道德的助力,而是束缚天性的枷具。——把仁义比作胶漆绳索:它非但不助道德,反而是捆缚万物常然的枷具。
夫小惑易方,大惑易性。何以知其然邪?自虞氏招仁义以挠天下也,天下莫不奔命于仁义,是非以仁义易其性与?故尝试论之,自三代以下者,天下莫不以物易其性矣。小人则以身殉利,士则以身殉名,大夫则以身殉家,圣人则以身殉天下。故此数子者,事业不同,名声异号,其于伤性以身为殉,一也。
全篇义理的转枢。「小惑易方,大惑易性」——小的迷惑不过是迷失方向,大的迷惑却是变易了本性,仁义之惑正属后者。庄子举证:自「虞氏」(虞舜)标举仁义来扰动天下,天下人无不「奔命于仁义」,这岂不正是「以仁义易其性」?由此「尝试论之」:三代以下,天下人无不「以物易其性」——拿身外之物换掉了本性。于是有名的四殉之论登场:「小人则以身殉利,士则以身殉名,大夫则以身殉家,圣人则以身殉天下。」无论殉的是利、是名、是家、是天下,「事业不同,名声异号」,但「伤性以身为殉」则完全一样。庄子在此把「圣人殉天下」与「小人殉利」一并算作残性,正是要打掉仁义殉道的神圣光环:殉身就是殉身,无所谓高下。——圣人殉天下与小人殉利,伤性殉身则一——仁义之殉并不比逐利更高贵。
臧与谷,二人相与牧羊,而俱亡其羊。问臧奚事,则挟厕读书;问谷奚事,则博塞以游。二人者,事业不同,其于亡羊均也。伯夷死名于首阳之下,盗跖死利于东陵之上。二人者,所死不同,其于残生伤性均也,奚必伯夷之是而盗跖之非乎?天下尽殉也。彼其所殉仁义也,则俗谓之君子;其所殉货财也,则俗谓之小人。其殉一也,则有君子焉,有小人焉;若其残生损性,则盗跖亦伯夷已,又恶取君子小人于其间哉?
用两组对照把「殉一也」夯实。其一是「臧与谷」牧羊:一仆叫臧、一仆叫谷,两人一起放羊,结果都把羊弄丢了。问臧在干嘛,原来在「挟厕读书」(夹着竹简读书);问谷在干嘛,原来在「博塞」(玩赌博游戏)。二人「事业不同」,一个清雅一个嬉戏,可「其于亡羊均也」——丢羊这件事上毫无分别。其二更尖锐:「伯夷死名于首阳之下,盗跖死利于东陵之上。」伯夷为成全清名饿死首阳山,盗跖为聚敛财利死于东陵,「所死不同」而「残生伤性均也」——同样是断送了生命、损伤了本性,「奚必伯夷之是而盗跖之非乎」?进而点破世俗的虚伪标签:殉仁义就被称君子,殉货财就被称小人,可「其殉一也」;若就「残生损性」而言,「盗跖亦伯夷已」——盗跖和伯夷其实是一路货,又何必在二者间分什么君子小人!这正是本篇最惊世骇俗的一笔:它要拆掉「为善名而死」高于「为私利而死」的道德等级。——伯夷殉名、盗跖殉利,残生伤性则一——本篇要拆掉「殉善高于殉利」的道德等级。
且夫属其性乎仁义者,虽通如曾、史,非吾所谓臧也;属其性于五味,虽通如俞儿,非吾所谓臧也;属其性乎五声,虽通如师旷,非吾所谓聪也;属其性乎五色,虽通如离朱,非吾所谓明也。吾所谓臧者,非仁义之谓也,臧于其德而已矣;吾所谓臧者,非所谓仁义之谓也,任其性命之情而已矣;吾所谓聪者,非谓其闻彼也,自闻而已矣;吾所谓明者,非谓其见彼也,自见而已矣。夫不自见而见彼,不自得而得彼者,是得人之得而不自得其得者也,适人之适而不自适其适者也。夫适人之适而不自适其适,虽盗跖与伯夷,是同为淫僻也。余愧乎道德,是以上不敢为仁义之操,而下不敢为淫僻之行也。
末段收束于「自得」二字。把本性系附在仁义上的,纵然精通如「曾」参、「史」鳅,也不是庄子所谓的「臧」(善);系附于五味的,纵然精通如善辨味的「俞儿」,亦非真善;系附于五声的,纵通如「师旷」,非真聪;系附于五色的,纵通如「离朱」,非真明。庄子重新界定何谓善、聪、明:真正的「臧」不是仁义,而是「臧于其德」、「任其性命之情」——安于本德、顺任性命之情;真正的聪不是听清外物,而是「自闻」;真正的明不是看清外物,而是「自见」。凡「不自见而见彼、不自得而得彼」的,都是「得人之得而不自得其得」、「适人之适而不自适其适」——活在别人的标准与满足里,却从未活出自己的满足。这样的人,「虽盗跖与伯夷,是同为淫僻」。结句庄子自表心迹:「余愧乎道德」——我有愧于真正的道德,「是以上不敢为仁义之操,而下不敢为淫僻之行」,既不愿做仁义的标榜,也不愿堕入纵欲的偏邪,只求归于性命之情的本然。——聪明不在闻见外物而在自闻自见——活在别人的标准里,便是把性命淫僻给了他人。
篇末讲评
一、本篇地位
《骈拇》居外篇之首,是《庄子》中批判仁义最为集中、最为激烈的一篇,与《马蹄》《胠箧》合为「反仁义、反治」的姊妹篇。历代学者多认为此三篇出于庄子后学中近于老子的一派,祖述《老子》「绝仁弃义」之说,故辞锋直露、立论峻急,与内篇含蓄超旷的气象有别,却也最便于见出庄学反对人为造作、回归性命之真的一面。
二、结构脉络
全篇可分三大节。先立喻:以骈拇枝指、附赘县疣说仁义聪明皆「侈于性」之赘,并举离朱、师旷、曾史、杨墨为明、聪、仁、辩四病。次正论:以「凫胫鹤胫」之续断证「不失其性命之情」才是至正,诘问「仁义其非人情乎」。再深化:由「小惑易方、大惑易性」推出「四殉」与「以物易性」,复以臧谷亡羊、伯夷盗跖二喻坐实「残生伤性均也」,末以「自适其适」收束,自表「上不敢为仁义之操,下不敢为淫僻之行」。
三、核心思想 · 残生伤性
本篇的批判锋芒,全在「仁义圣知为残生伤性、易性殉物之具」一语。庄子不把仁义看作善,而看作性外横生的旁枝:它像胶漆绳索般捆缚天性,像续凫断鹤般强裁本真。衡量一切的唯一尺度只是「性命之情」:合于性命则正,违于性命则伤,无论殉的是利还是天下、是货财还是清名,凡以身殉物者皆为残生。仁义因而被剥去神圣外衣,与声色货利同列。
四、专题 · 夷跖均殉与道德标签
「伯夷死名、盗跖死利,残生伤性均也」是本篇最具冲击力的论断。世俗以殉仁义者为君子、殉货财者为小人,庄子则指出二者「其殉一也」,就残生损性而言「盗跖亦伯夷已」。这不是为盗跖翻案,而是要击碎「为善名而死高于为私利而死」的道德等级,逼人回到「自适其适」——不活在他人给定的善恶标签里,而活出性命本然的满足,这正与《胠箧》「窃钩窃国」之讥相呼应。
五、读法要点
读《骈拇》当与《马蹄》《胠箧》三篇互为表里、合观共读:《骈拇》言仁义残生伤性,《马蹄》言圣人治民如伯乐治马、毁道德以为仁义,《胠箧》言圣知适足为大盗守备、绝圣弃知而后天下治——三篇层层递进,从「伤性」到「治民」再到「为盗资」,构成一套完整的反治论。又须留意其文辞虽激切偏至,主旨却仍归于庄子一贯的「任其性命之情」,读时既要领其批判之快,亦不可昧于其矫枉之过。
本篇金句
- 凫胫虽短,续之则忧;鹤胫虽长,断之则悲。[断鹤续凫]长短皆出天性,妄加增损必伤其真。成语「断鹤续凫」「续凫断鹤」本此,喻强行更改本性、违理矫为。
- 故性长非所断,性短非所续,无所去忧也。承凫鹤之喻立论:本性的长短不可裁剪,顺其天然便无忧可去,是本篇「任性命之情」的纲领句。
- 小人则以身殉利,士则以身殉名,大夫则以身殉家,圣人则以身殉天下。[殉名殉利]「四殉」名段。后世「殉名」「殉利」「以身殉物」皆源于此,言世人各以外物伤性殉身。
- 伯夷死名于首阳之下,盗跖死利于东陵之上……其于残生伤性均也。[残生伤性]夷跖并论,言殉名与殉利同为残生伤性,拆解世俗君子小人之分,是本篇最惊世之论。
- 适人之适而不自适其适,虽盗跖与伯夷,是同为淫僻也。[自适其适]点睛之句:活在他人的标准与满足里即为淫僻。「自适其适」遂成后世标举真我、不徇外物的名言。
后世评说
- 郭象《庄子注》:郭象解《骈拇》主「各任其性、不以一节伤生」:骈枝赘疣虽出乎形,然非性命之常,故仁义若外加于性,便如续凫断鹤,徒增忧悲。其注强调「任其性命之情」即足,不必以仁义相矫,与本篇「不失其性命之情」的主旨相印合。
- 成玄英《庄子疏》:成玄英疏此篇,逐句明「侈于性」之喻,谓仁义聪明皆性外之赘,圣人立教反伤民之真朴。又申「自适其适」之义:闻见在彼为聋盲,自闻自见乃为聪明,读之当遣荡仁义之执而归于性命之本。
- 林希逸《庄子鬳斋口义》:林希逸指出《骈拇》《马蹄》《胠箧》三篇辞气一贯,皆祖述老子「绝仁弃义」之旨,文势激切。其评「臧谷亡羊」「夷跖均殉」二段,谓庄子意在破世俗君子小人之名,使人知残生伤性者无分善恶,立论虽峻而自成一家。
- 王夫之《庄子解》:王夫之以为外篇此数篇出于庄子之徒「老子派」之手,专与儒墨为难,锋芒较内篇更露。他评《骈拇》「以身殉天下」与「以身殉利」并讥,谓其矫枉而过正;然「任其性命之情」一语,犹存庄子真血脉,不可尽以偏激目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