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蹄可以践霜雪,毛可以御风寒,齕草饮水,翘足而陆。此马之真性也。虽有义台、路寝,无所用之。
开篇先写马在未经人「治」之前的天然状态。马的蹄子可以踏踩霜雪,皮毛可以抵御风寒,饿了啃草、渴了饮水,高兴时「翘足而陆」(举蹄腾跳奔跑)——这一派自在,便是「马之真性」。庄子特意补一句:纵然给马造起「义台」(高台)、「路寝」(大屋)这样华美的居所,对马来说也「无所用之」、毫无用处。这是全篇的逻辑起点:真性即自足,外加的一切「好处」对天性而言都是多余。马如此,民亦如此——为后文「彼民有常性」「至德之世」的立论先埋下伏笔。——真性即自足:高台大屋之于马毫无用处,正如仁义礼乐之于民本属多余。
及至伯乐,曰:“我善治马。”烧之剔之,刻之雒之,连之以羁馽,编之以皂栈,马之死者十二三矣;饥之渴之,驰之骤之,整之齐之,前有橛饰之患,而后有鞭厕之威,而马之死者已过半矣。
笔锋一转,灾难随「治」而来。伯乐自称「我善治马」,于是对马施以种种人为:「烧之剔之」(烙印、剪毛),「刻之雒之」(削蹄、烙记),用「羁馽」(笼头与绊脚绳)拴住它,用「皂栈」(马槽与栈板)圈住它——光这一番摆布,马已死掉十之二三。再加上「饥之渴之」(节制饮食)、「驰之骤之」(驱驰奔走)、「整之齐之」(操练编队),前有「橛饰之患」(口中衔具、头上佩饰之苦),后有「鞭厕之威」(鞭策之威逼),马便「死者已过半矣」。庄子用触目惊心的死亡比例,把「善治」二字彻底反讽:所谓善于治马,恰恰是大批地戕害马的天性与生命。这正是全篇的核心譬喻——伯乐之于马,就是圣人之于民。——「善治马」者实为戕马:伯乐对马的一番调教,正是圣人对民性的一番摧残。
陶者曰:“我善治埴,圆者中规,方者中矩。”匠人曰:“我善治木,曲者中钩,直者应绳。”夫埴、木之性,岂欲中规矩钩绳哉?然且世世称之曰:“伯乐善治马,而陶、匠善治埴木。”此亦治天下者之过也。
再添两个旁证,把矛头从马引向「治」本身。陶工说「我善治埴」(埴即黏土),能使「圆者中规,方者中矩」;木匠说「我善治木」,能使「曲者中钩,直者应绳」。庄子反问:黏土与木材的本性,难道是想要去合乎规矩钩绳的吗(「岂欲中规矩钩绳哉」)?可世人却「世世称之」,代代称赞「伯乐善治马,而陶、匠善治埴木」。庄子一语断之:「此亦治天下者之过也」——这也正是治天下者的过错所在。陶埴、匠木与伯乐治马是同一种逻辑:以人为的规矩去强改物的本性,还自诩为「善」。由治马、治埴、治木三事并举,「治」字本身的可疑就被彻底揭出。——治埴、治木与治马同理:以规矩钩绳强改物性而自诩为善,正是治天下之过。
吾意善治天下者不然。彼民有常性,织而衣,耕而食,是谓同德;一而不党,命曰天放。故至德之世,其行填填,其视颠颠。当是时也,山无蹊隧,泽无舟梁;万物群生,连属其乡;禽兽成群,草木遂长。是故禽兽可系羁而游,乌鹊之巢可攀援而闚。夫至德之世,同与禽兽居,族与万物并,恶乎知君子小人哉!同乎无知,其德不离;同乎无欲,是谓素朴。素朴而民性得矣。
破完「治」,庄子正面描画理想之世。真正善治天下者「不然」(不这样做):他知道「彼民有常性」——百姓本有恒常之性:「织而衣,耕而食」,自织自穿、自耕自食,这叫「同德」(共有的天然之德);「一而不党」(浑然齐一而不结党偏私),这种状态名为「天放」——天然的、自在放任的生存。于是有了著名的「至德之世」图景:那时人「其行填填」(行步从容安闲)、「其视颠颠」(目光专一无机心),「山无蹊隧」(山上没有人踏出的小径隧道)、「泽无舟梁」(水泽上没有舟船桥梁);万物群生、聚居成乡,禽兽成群、草木滋长,人甚至可以牵着禽兽游走、攀上鸟巢去窥看。因为「同与禽兽居,族与万物并」,人与万物浑然杂处,哪里分得出什么君子小人!「同乎无知,其德不离;同乎无欲,是谓素朴」——大家都浑朴无知则本德不散,都没有贪欲则归于素朴,「素朴而民性得矣」:唯有素朴,民的本性才得以保全。这一段是庄子社会理想的正面写照,也是衡量后文「圣人之过」的标尺。——至德之世的关键只在「素朴」二字:无知无欲、人物相忘,民性才得以保全。
及至圣人,蹩躠为仁,踶跂为义,而天下始疑矣;澶漫为乐,摘僻为礼,而天下始分矣。故纯朴不残,孰为牺尊!白玉不毁,孰为圭璋!道德不废,安取仁义!性情不离,安用礼乐!五色不乱,孰为文采!五声不乱,孰应六律!夫残朴以为器,工匠之罪也;毁道德以为仁义,圣人之过也。
理想图景被「圣人」打破。「及至圣人」出场,便「蹩躠为仁,踶跂为义」——勉力跛行、踮脚挣扎地去推行仁义(「蹩躠」「踶跂」状其用力勉强、违逆自然之态),于是「天下始疑」,人心开始生出疑虑分别;又「澶漫为乐,摘僻为礼」(放纵繁缛地制礼作乐),于是「天下始分」,浑朴之世从此分裂。庄子接连用四个反诘把因果挑明:「纯朴不残,孰为牺尊!」(不破坏整木,哪来雕饰的酒樽)「白玉不毁,孰为圭璋!」「道德不废,安取仁义!」「性情不离,安用礼乐!」——仁义礼乐之兴,正以道德性情之毁裂为代价。末句把譬喻与本意合一:「夫残朴以为器,工匠之罪也;毁道德以为仁义,圣人之过也。」砍坏整木去做器物,是工匠的罪过;毁裂道德去造作仁义,便是圣人的过失。至此「圣人之过」四字铸成全篇定谳——仁义并非补益道德,而是道德残毁的产物。——「毁道德以为仁义,圣人之过也」——仁义不是道德之助,而是道德残毁的产物。
夫马,陆居则食草饮水,喜则交颈相靡,怒则分背相踶。马知已此矣。夫加之以衡扼,齐之以月题,而马知介倪、闉扼、鸷曼、诡衔、窃辔。故马之知而态至盗者,伯乐之罪也。夫赫胥氏之时,民居不知所为,行不知所之,含哺而熙,鼓腹而游,民能以此矣。及至圣人,屈折礼乐以匡天下之形,县跂仁义以慰天下之心,而民乃始踶跂好知,争归于利,不可止也。此亦圣人之过也。
结尾回扣马喻,并把「治」之恶果说到底。马在自然中,「陆居则食草饮水」,高兴时「交颈相靡」(互相摩颈亲昵),发怒时「分背相踶」(背对背踢蹬)——马的心智本来就到此为止(「马知已此矣」),淳朴无伪。可一旦「加之以衡扼」(套上车衡轭具)、「齐之以月题」(配上额上佩饰),马就学会了「介倪、闉扼、鸷曼、诡衔、窃辔」——侧目抗拒、曲颈顶轭、狂暴使性、吐衔挣脱、偷偷脱缰,种种诡诈反抗的伎俩。马由淳良变得「态至盗」(刁滑近于盗),「伯乐之罪也」!同理人间:「赫胥氏之时」,百姓「居不知所为,行不知所之」,「含哺而熙,鼓腹而游」(口含食物嬉戏、饱腹悠游),淳朴自得,本事也就到此为止。可「及至圣人」,「屈折礼乐以匡天下之形」、「县跂仁义以慰天下之心」,百姓这才「踶跂好知,争归于利,不可止也」——踮脚逞智、竞相趋利、再也止不住。末句重申:「此亦圣人之过也。」马之诈起于伯乐,民之争起于圣人,治者愈「善」,所治者愈坏,本篇的反治锋芒至此收尽。——马诈起于伯乐,民争起于圣人:治者愈逞「善治」,民性愈失其真——此即圣人之过。
篇末讲评
一、本篇地位
《马蹄》是外篇中篇幅最短、立意最纯的一篇,与《骈拇》《胠箧》并称「反仁义、反治」三姊妹篇。它把《骈拇》「仁义残生伤性」之论由个体之性推向社会之治,集中阐发《老子》「绝圣弃智」「小国寡民」之旨,故旧说多归之于庄子后学中的「老子派」。其文以一喻贯穿首尾,是《庄子》中结构最为单纯而锋芒最为外露者。
二、结构脉络
全篇大体五转:一写「马之真性」,立自然自足之标准;二写「伯乐治马」,以死马过半反讽「善治」,并以陶匠治埴木旁证;三正面铺陈「至德之世」素朴相忘的理想图景,归于「素朴而民性得矣」;四写「及至圣人,蹩躠为仁、踶跂为义」,以「毁道德以为仁义,圣人之过也」断案;五回扣马喻,言马受衡扼而生诈、民被礼乐仁义而争利,重申「圣人之过」。首尾以马相照应,中间嵌入理想社会,章法极其工整。
三、核心思想 · 善治即戕性
本篇的批判锋芒,集中在「以仁义圣知为残生伤性之具」这一点上:伯乐愈「善治」,马死愈多、诈愈深;圣人愈推仁义礼乐,民愈好知争利、去真愈远。治者的「善」恰是被治者的祸,因为一切「治」都以人为规矩强改天性。庄子据此主张「天放」与「素朴」:不治之治、因任自然,才是真正成全民性之道。仁义在此不是补天之德,而是「毁道德」的结果。
四、专题 · 伯乐治马之喻
「伯乐治马」是中国思想史上一个著名而吊诡的譬喻。世俗以伯乐为善相马、善养马的典范,庄子却专取其「治」之害:烧剔刻雒、羁馽鞭策,使马由翘足而陆的真性,沦为介倪窃辔的诈伪。马知本「已此矣」,诈伪皆人为所逼——这正是「马之知而态至盗者,伯乐之罪也」。以此观人,则民之巧伪争夺,亦圣人以智治之所逼成,与《胠箧》「圣人生而大盗起」遥相呼应。
五、读法要点
读《马蹄》当与《骈拇》《胠箧》合观,三篇互为表里:《骈拇》言仁义之于性如骈枝赘疣,《马蹄》言圣人之治民如伯乐之治马,《胠箧》言圣知适足为大盗守备——由伤性、而乱治、而资盗,层层推进。又须知本篇辞气激切、立论偏至,意在矫世人尊圣崇治之过,读时既要领会其「因任自然、毁治返朴」的真精神,也不必拘泥于其全盘否定文明的字面,方为得之。
本篇金句
- 马,蹄可以践霜雪,毛可以御风寒,齕草饮水,翘足而陆。此马之真性也。写马未受人治时的天然自足,是全篇立论的起点,「真性」二字为一篇之眼。
- 及至伯乐,曰:“我善治马。”[伯乐治马]「善治」之名下接以大批死马,反讽极烈。后世以「伯乐治马」喻以人为强改天性、好心而害物。
- 故至德之世,其行填填,其视颠颠。[至德之世]描画素朴自得的理想社会,与《老子》「小国寡民」相呼应,成为后世田园理想的源头之一。
- 夫残朴以为器,工匠之罪也;毁道德以为仁义,圣人之过也。全篇定谳,与《骈拇》《胠箧》互为表里,直指仁义为道德残毁之产物,是「反仁义」最锋利的一句。
- 素朴而民性得矣。[返朴归真]点明全篇宗旨:唯有无知无欲、归于素朴,民的本性方得保全。后世「返朴归真」之说与此相通。
后世评说
- 郭象《庄子注》:郭象注《马蹄》,谓马有真性、民有常性,治之者当因其自然而不可加以人为。伯乐之治马、圣人之治民,皆以己意矫物,故其注屡言「任之则治,治之则乱」,与本篇「素朴而民性得」的旨趣相承。
- 成玄英《庄子疏》:成玄英疏「至德之世」一段,详状上古无知无欲、人物相忘之境,谓此即《老子》小国寡民、含德之厚之世。又释「蹩躠踶跂」为用力造作之貌,明仁义礼乐皆人为之伪,违乎天放之常。
- 林希逸《庄子鬳斋口义》:林希逸谓《马蹄》通篇只一意:伯乐之治马即圣人之治民,反复以喻明之,文最峻洁。其评「毁道德以为仁义,圣人之过也」一句,谓此乃三篇(骈拇·马蹄·胠箧)之纲领,激而近于老子绝圣弃智之论。
- 王夫之《庄子解》:王夫之以《马蹄》《胠箧》诸篇为庄子之徒愤世矫激之作,其辞直斥圣人,已非内篇浑涵之体。然他亦许其「因物之性、不以人灭天」之意,谓伯乐治马一喻虽偏,足警后世任智役物、以治为名而残物之失。